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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 时间:2022-01-19 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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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按照《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编制此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到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政府政务公开办的精心指导下,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细化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健全政务公开机制,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加强政策解读回应,深化重点领域公开,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政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明显实效,营造了有利于粮食和物资储备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良好环境。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市局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始终将其作为树立良好形象,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保障。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专门成立工作小组,由分管领导负责,确定办公室作为实施部门负责日常工作,层层实行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制,构建了机构健全、职责清晰、协同配合、强化管理的组织保障体系,确保政务信息公开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办。二是组织传达学习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文件,统一安排部署,明确规定信息发布流程,重视信息发布质量,要求各科室及时收集整理报送政府信息,发出的每一篇信息逐级审核,层层把关,统一发布,保证所公开的政务信息准确无误且不涉及个人隐私、国家秘密和法律,确保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工作顺利推进。 

  (二)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群众。一是在部门网站公开有关粮食和物资储备政策的解读,聚焦提升粮食和物资储备安全保障能力,重要政策出台、重点工作推进、重大事件发生时,全面公开、精准解读相关政策措施,通过文字或图片等形式及时准确将政策意图传递给市场和企业,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市场信心。二是积极做好政务舆情监测工作,扩大舆情收集范围,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对涉及粮食安全的重要政务舆情、热点问题,及时研判处置,增强社会各界对我市粮食安全的信心。本年度我局未发生重大舆情事件,回应公众关注热点2条,即四届市委第六轮巡察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局属国有粮食企业领导班子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三)加强载体建设,丰富网站内容。稳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积极拓宽渠道,充分发挥公众的监督作用,根据要求及时更新动态、要闻类信息。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局共发布各类信息526条。2021年编发《粮储动态》13期并按期报送市委、市政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以及相关部门,反映了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各方面的工作动态,及时公开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主动公开包括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粮食安全和流通工作的重要决策以及粮油保供稳价、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粮油物流中心项目建设、粮食库存大清查、“放心粮油”卫生质量安全等重点工作的信息,全面公开抓收购、保供给、稳粮价等工作信息,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工作的透明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有关要求,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机制建设、增强公开实效等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和成效,但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群众的关切对照,仍然存在许多不足之处。一是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干部职工依法依规主动公开的意识还有待增强。二是工作基础需进一步夯实,部分公开栏目内容更新不及时,公开的内容需要进一步细化。三是公开渠道单一,政府部门和群众之间的信息互动还不够。 

  下一步,我局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强化管理,落实责任,以公开促发展,推动我市粮食和物资储备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工作。强化专人负责信息公开,明确工作职责,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内容。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加强市局办公室和各科室之间的联系,及时将各科室生成的信息发布到网上,做到信息生成与发布保持同步。二是进一步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政策解读的力度、广度和深度,及时准确发布粮食安全、粮油价格、办事流程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信息,为社会公众做好服务。三是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借助微信、微博等新媒体载体对重要会议活动、重大决策部署、重点粮储工作动态等方面的信息进行多方位的宣传,提升政务公开能力。四是进一步加强与群众的信息互动,积极开拓群众留言咨询渠道,及时回应群众,常态化开展互动交流,通过门户网站、数字服务平台等途径,不断提高公共服务数字化、便利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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