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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

  • 时间:2025-10-09 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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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平凉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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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历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围绕粮食购储销运全链条,强化行政执法监管,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粮食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二、基本原则

1.依法行政: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确保执法活动合法合规。

2.公正公平: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对各类涉粮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公平公正实施行政处罚,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处罚适当。

3.协同高效:建立健全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与市场监管、公安等相关部门的协同执法机制,加强信息共享、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提升执法效能。

三、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粮食购储销运行政执法工作,进一步规范粮食市场秩序,有效遏制违法违规行为,提升粮食流通监管水平实现粮食行政执法制度体系更加完善,执法队伍素质明显提高,部门协同监管机制更加健全,粮食市场主体依法经营意识显著增强,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提供有力支撑。

四、主要任务

1.加强收购环节监管:在粮食收购期间,联合市场监管等部门,对粮食收购者的收购资格、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质量标准、计量器具使用以及及时支付售粮款等情况进行重点检查。严肃查处无证收购、压级压价、拖欠粮款、违规代扣代缴款项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

2.强化储存环节监管:定期对粮食仓储企业的库存粮食产量、质量、储存安全以及仓储设施设备等情况进行检查。严格监督企业落实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责任,严查虚报库存数量、以次充好、擅自动用政策性粮食、储粮安全隐患等问题。加强对地方储备粮轮换的监管,防止转圈粮、虚假轮换等违规行为发生。

3.规范销售环节监管:加强对粮食销售出库的监管,督促企业严格执行粮食销售出库质量检验制度,确保出库粮食质量合格。严厉打击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恶意囤积、哄抬粮价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粮食销售市场秩序。

4.严格运输环节监管:协同交通运输等部门,对粮食运输过程中的运输工具、运输条件、防止粮食污染措施等进行检查。禁止使用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的运输工具运输粮食,防止在运输过程中造成粮食污染和质量损失。

5.加大案件查办力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通过12325热线和各级投诉举报途径受理鼓励群众积极举报涉粮违法违规行为。对举报线索及时进行核实处理,做到件件有回音。加强对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力度,依法依规对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建立案件通报制度,定期曝光典型案例,形成有力震慑。

五、工作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每年6月前):制定印发粮食购储销运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夏粮收购工作组织召开动员会议,对行政执法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广泛宣传粮食流通法律法规和政策,营造良好的执法氛围。

2.集中执法阶段(每年6月-10月):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组织执法人员深入开展粮食购储销运各环节的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立案查处,确保执法工作取得实效。加强部门间的协同配合,适时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形成监管合力。

3.总结提升阶段(每年11月-12月):对行政执法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梳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完善相关制度和工作机制,巩固执法成果,不断提升粮食流通监管水平。同时,做好工作总结和经验交流,为今后的行政执法工作提供参考。

六、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粮食购储销运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由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统筹协调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和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明确责任分工,密切配合,确保行政执法工作顺利开展。

2.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开展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和执法技能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加强执法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严格遵守执法纪律,做到公正廉洁执法。建立健全执法人员考核评价机制,对表现优秀的执法人员给予表彰奖励,对执法不力、失职渎职的严肃问责。

3.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粮食流通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成效。及时发布执法信息和典型案例,增强粮食市场主体的守法意识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意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粮食流通监管工作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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